关于举办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(二)
发布时间:2016-11-08    点击量:114
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
根据教务部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的总体安排,现将第二期培训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:

1.参加2016年岗前培训的教师;

2.进入2016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复赛的老师。

二、内容安排:

内容

时间(11月12日)

地点

示范课:电物学院-宋玲玲 副教授

08:00-08:20

东教学楼201教室

现场点评:电物学院-吕洪君 副教授

08:20-09:20

专家讲座:上海交通大学林志新教授

09:30-11:30

本次培训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,采用校园卡签到系统,请参训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,携带本人校园卡刷卡签到。

教务部教师发展中心
2016年11月8日